「台灣多數情況是『窮』,不是『能源貧窮』。」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指出,台灣多數情況是「能源弱勢」。林子倫指出,有能力的家庭買得起節能冰箱、冷氣,降低電費開銷,但多數弱勢戶使用的是他人捐贈的二手電器後,因節能效率過低反倒讓電費增加,也讓能源不平等逐漸擴大。
林子倫說,即使在台北市也仍有許多小朋友沒辦法在家中寫功課,他們必須去外頭的便利商店「借光」讀書,因此透過更換燈具讓家裡「亮起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點一盞燈的意義很大,生活環境就會亮起來」。
歐洲在推動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弱勢家庭成為首當其衝的「受災戶」,因此英國以「一個家庭的電力、供暖、製冷等能源開支,超過可支配所得的百分之十」來定義「能源貧窮」一詞。林子倫解釋,台灣過去曾調查國內家戶能源開支約占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在台灣電費幾乎已是高度補貼情況下,真正付不起電費、無電可用的民眾占少數,雖然未必有能源貧窮,卻存在「能源弱勢」。
台電業務處副處長鍾思思說,庇護工場、社福團體、護理之家,優惠電價是打八五折,身心障礙者則因使用器具不同,衛福部分為「維生器材」與「必要生活輔具」,比如氧氣製造機每月優惠度數為二三八度,就會採用一度一點六三元,低於成本價格給予補助。
「能源弱勢」仍存在各地,除了偏鄉照護場所、小型課輔班等「類社福機構」被遺忘,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陳潁峰也說,有許多獨居長者會「過度實踐」節電,在家愈不開燈、不用電的長者,身體就愈差,「不見得是財務的窮,但身心會變得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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