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民意調查發現,用路人最無法忍受的車輛違規惡行是闖紅燈或搶黃燈,比率占二成四;行人違規則以任意穿越馬路最為人詬病,比率占三成,另有二成四抱怨行人走路滑手機,晉升至第三名。
在不提示選項且可複選的情形下,調查發現,國人最難以忍受的車輛違規行為以闖紅燈或搶黃燈的比率最高(二成四),轉彎未打方向燈居次(一成九);受不了車輛任意變換車道及亂按喇叭者分占一成八及一成七,一成五左右民眾不滿駕駛未禮讓行人或超速。
其他民眾抱怨的車輛違規行為還包括酒駕、違規停車、龜速駕駛、大車欺負小車、逆向行駛、占用或騎上人行道及公車、計程車任意停靠等,但比率都低於一成。
全國22縣市中,以北北基縣市最具有「行人路權」概念,分別有一成八到二成八民眾最受不了車輛未優先禮讓行人通行,較雲林縣及澎湖縣高出約12至22個百分點。
此外,相較於其他縣市來看,以雲林縣民眾無法忍受車輛闖紅燈的比率最高(三成一),高雄市民眾不滿車輛轉彎不打方向燈者較多(二成三),金門及連江縣民眾對車輛超速行為的抱怨則明顯高於其他縣市。
行人違規行為方面,則以行人任意穿越馬路最為人詬病,比率占三成,其次為闖紅燈(二成五)及滑手機(二成四),一成二最難忍受行人過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至於過馬路未靠邊行走、速度慢、學童路上奔跑嬉戲及等紅綠燈時太靠近馬路者的抱怨比率較低,不到百分之六。
各縣市中,以高雄市抱怨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的比率最高(三成五),台北市無法忍受行人闖紅燈的比率最多(三成),至於台中市民眾受不了行人滑手機的比率(三成)則高於其他縣市。
從駕駛人與行人的差異來看,駕駛人會比較在意其他車輛任意變換車道、轉彎沒打方向燈,以及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等違規行為,行人則是特別在意車輛不禮讓行人,比率達二成四。
相較於101年的調查,隨著用路安全感受提升,民眾無法忍受的車輛或行人違規行為比率也略呈下降,如最無法忍受車輛違闖紅燈的比率較十年前少了八個百分點,無法接受行人任意穿越馬路和闖紅燈的比率也分別減少六及15個百分點;十年來,唯一比率大幅提升的是有二成四受不了行人走路滑手機,排名晉升為第三高。
民調全文連結:
本次民調調查方法:
於九月一日至十月七日晚間進行,共計成功訪問6,328位全國成年民眾,除連江縣完訪101人、金門縣201人外,其他20縣市有效樣本都在300人以上。在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下,全體抽樣誤差在正負一點二個百分點以內。調查是以各縣市住宅電話為母體作尾數兩位隨機抽樣,結果依各縣市20歲以上人口之性別、年齡及縣市結構進行加權。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