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米亞被嫁掉的那天,她只有七歲。
七歲的薩米亞當然無法主宰自己的命運,就算她十七歲,或甚至到了七十七歲,她的命運依舊牢牢掌控在男人手裡,那男人可以是她七歲時的父親,十七歲時的丈夫,或七十七歲時的兒子,這情形頗有點中國《禮儀》「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的味道。
在父親被捕後,薩米亞一夜之間就成了賠償品,賠給穆罕默德的兒子去訴諸相同罪行,任由蹂躪。不難想像,等待著薩米亞的,將是一輩子可怕的復仇行為。薩米亞無法風光出嫁,她沒有陪嫁的羊或衣裝,也沒有祝福與歡樂,她的出嫁是恥辱性的,背負著父親的罪名。這是阿富汗東北部保守、原教旨盛行,加上千百年來民族習俗超越國家法律的種姓之地。
薩米亞懷抱她無窮的恐懼,被安置到黑暗的地下室,那兒將是她在夫家的棲身之所,她不是媳婦,她是奴隸。兩年多的時間裡,薩米亞飽受這個家庭的糟蹋與虐待,她三餐不繼、飢寒交迫。
對她不滿時,有人會扯她頭髮、拳打腳踢,或以燒熱的鐵塊來燙烙衣不蔽體的她,這造成薩米亞體無完膚。冬天的時候,穆罕默德的太太要是想來點娛樂,就會把幾乎光著身體的薩米亞趕到屋外雪地裡,罰她站上數小時,那寒冷一般近於攝氏零度。可憐的小女孩,她大概永遠都無法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麼錯,要經受如此折磨?
當外界第一次聽見薩米亞的故事,看見她飽受摧殘的弱小身軀時,許多人,尤其是人道主義工作者,都為如此卑劣的懲治方式感到憤怒不已。這個故事牽涉兩個犯罪的成年男子與兩個受害的年幼女童,無辜女童承受了屈辱與懲罰,而兩個男性加害者卻完全不需承擔自身惡行的責任,逍遙法外,只因他們是男性。
什麼樣的習俗,竟可以讓一個清白女孩為自己父親的獸行挨受懲罰?什麼樣的審斷,竟容許把自身的痛苦,報復到無辜的人的身上。
作為一個性侵案受害者的家庭,尤其在一個閨女清譽比什麼都重要的地方,穆罕默德家人的煎熬與憤怒不難理解,如此手段,就算放在文明社會,大概也會有不少性侵案的受害家庭為之叫好吧?女性身體受辱的創傷可是一生一世的烙印。
然而合理、公平兼具人性的賞罰制度,難道不就在於不把自身經受過的痛楚,莫名加諸於不曾犯錯的第三者身上?尤其那還是一個只有七歲的小女生?
我不知道薩米亞的父親心裡痛不痛?自己的女兒如此被人蹂躪,或者真的讓他明白了受害者父親的感受而悔不當初。可是,任誰都要這樣問問:如果你是一個好父親,如果你真的心懷愧疚,那麼,你是不是早該捨身救女,誓死不從?在天天鼓吹你男性比女性優越的地方,你是不是早該有所擔當,不讓你的七歲女兒——一個女性,代你去活受罪?你這還算是個男人嗎?
薩米亞,人人都為你流淚,都希望可以把好不容易解救出來的你緊緊擁在懷裡,給你呵護,給你憐愛,給你從七歲起就失去的童年歡笑。
如果有誰膽敢反抗,還會被切掉耳朵、割掉鼻子、鋸掉乳房。她們無助的眼神跟你一樣,看不見人生美好的遠景與希望。在一個假以神權、父權制度名正言順欺凌女性的國家,以宗教為蔭庇的陋習會加害於你,連本應該保護你的父親,都要你為他承擔罪行。
在這樣一個讓人充滿無力感的地方,誰來保護你,薩米亞?它是如此叫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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