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業者建議多年的公共出借權,始終只停留在研議階段。教育部說,年底前將在國立圖書館首度試辦公共出借權,民眾每從圖書館借一本書,政府要付補償金給作家和出版社,藉此尊重著作權並提振出版產業,將是很大突破。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三月推出「尋找台灣閱讀力」,其中提及可透過上述作法推廣閱讀。出版商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吳政鴻,四月和中小企業總會拜會行政院長蘇貞昌,表達希望推動公共出借權,獲承諾於教育部所屬國立圖書館試行,後續再延伸到所有公共圖書館,且不排擠圖書館原有購書經費。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吳中益說,將於一、兩個月內成立專案小組,年底前從新北市的國立台灣圖書館和台中市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試辦。但包括如何計價、如何計算借閱次數等仍待釐清。文化部人文出版司司長陳瑩芳說,文化部對公共出借權已花兩年委託做研究,會配合教育部推動。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副館長賴忠勤說,該館剛成立專案小組,預計進行書目自動化結算,確認館藏的借閱與使用狀況。
此外,立委蘇巧慧、張廖萬堅等人發起連署修改圖書館法草案,增列「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償出版品相關權利人其出版品供公眾無償借閱之報酬」等條文,將在六月開公聽會。政大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所長邱炯友也說,公共出借權最優先選擇是立專法,但目前最可行的是修改圖書館法第七條。
吳政鴻說,就他所知,圖書館一來擔心付補償金會排擠到購書預算,二來擔心外界會因出版業產值萬一萎縮,又怪圖書館;為說服圖書館界,出版界討論未來可讓本土作者到圖書館辦更多活動,相互拉抬。邱炯友也向圖書館界喊話,「公共出借權不是豺狼虎豹,而是賜予圖書館光榮的印記」。
賴忠勤則說,圖書館界對此事相當支持,希望相關機制能盡快訂定,尤其是補償金額及補償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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