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聯合報願景系列討論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所產生的長照問題,對於老人居住安排影響老人長照甚為關鍵,較少論及。
根據衛生署調查發現,老人與已婚子女同住比例,在一九八九至九九年間,由七成一大幅減至四成九。因此「老了跟誰住」的議題,相當複雜且需較細緻化討論。
筆者曾和張桂霖博士長期關注研究老人的居住安排,包括老人是否與子女同住的安排轉換,到老人「與子女居」還是「子女回居」的不同安排,再隨著老人年歲增長,其初老、中老、到老老的居住安排如何轉變;到最後老人居住安排滿意與否的改變等問題探討。
這些研究顯示,老人不與子女同住的比率持續增加,隱含傳統家庭價值觀的影響逐漸式微,而經濟交換價值觀的影響則逐漸增強,這對老人長照問題,從過去家庭子女支持,到現在老人必須自我支持有明顯差異,更凸顯政府必須提供更多協助,避免老人陷入長照困境。
從「子女回居」與「與子女居」比例為四比一的調查結果,顯示前者老人的經濟能力較強,而且能避免老人的生活環境改變,是比較理想的老人居住安排,然即便是後者,也可減少老人長照問題,值得鼓勵。因此,政府應提供更多的獎勵措施,以鼓勵子女回居或老人移與子女居,如此可減緩政府的長照壓力。
老人居住安排隨著年齡增長,從初老、中老、到老老,會產生與子女同住不同變化。過去國外文獻研究顯示,年齡增加與子女共住機率呈現U型關係,但是國內隨著老人年齡增加,卻呈直線下降,顯示年紀越大的老人更需要受到重視,政府對不同年齡或身心老人的居住安排,應提供不同的居住協助,以符合不同年紀老人的需求。
根據調查,二○○三到○七年老人居住安排從滿意變為不滿意者占十七%,而不滿意變為滿意者占十一%,顯示老人居住安排不滿意的增加趨勢。經實證研究,老人年齡較高者,變為不滿意的機率也較高,而宗教信仰對居住安排的滿意度轉變也有正面影響,顯示提升老人的居住滿意應有方向與作法。
不論如何,政府社福單位應持續關注老人居住安排,乃至長照服務的滿意度調查,以確實掌握老人的需求,隨時調整老人的居住安排協助與長照政策的資源分配,才能有效提升老人的生活品質。
最後,探討老了是否要跟子女同住,老人與子女的觀點未必相同。與子女同住可能產生兩代生活壓力與摩擦;而不與子女同住可能產生長照的擔憂。因此,另類的居住安排是老人與子女「同鄰」居住,或可避免「同住」的摩擦,也可減少「不同住」的長照擔憂。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