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有房卻缺現金花用的老人取得足夠養老金,近年來政府與金融機構攜手推展「以房養老」業務,但一路走來並不順遂。
回顧國內以房養老發展史,內政部在2013年3月1日,宣布社福型以房養老正式開辦,試辦期間至2017年底止,試辦人數最多100人。
初期由內政部主導的「公益型」,限定的試辦對象,除必須年滿65歲以上外,還得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也不得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因條件過於嚴苛,截至去(2016)年底,「公益型」以房養老業務無人問津。
銀行主管說,以房養老近兩年在國內蓬勃發展,源自於合作金庫在2015年11月開辦商業型以房養老,因申辦門檻大為降低,業務具有彈性、較符合民眾需求,掀起一波銀行同業跟進開辦的風潮、使該業務在台灣遍地開花。
銀行主管說,當初政府開辦公益型以房養老業務,其實是為了協助「有屋沒錢」老人,例如一些獨居、無繼承人的老榮民,名下雖擁有位於黃金地段的不動產,生活卻無以為繼,又無法領取低收入戶津貼,生活陷入困境,甚至發生不少老人餓死家中的慘劇;但此業務推出後,並未達成預期的目標。
據了解,內政部的公益型以房養老,在2016年底前,委託土地銀行經辦貸放款事項,其後主辦單位由內政部移轉至衛福部;截至去年底,土銀並未接獲任何申請案。銀行主管說,有別於公益型以房養老,銀行推出的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放寬申請人限制資格,才成功讓市場活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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