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適合申請以房養老?銀行主管分析,主要分成三種,一是缺現金花用,例如有慢性疾病臥床、需要支付大量醫藥費,或聘請看護的長者,二是子女們對父母的奉養能力不同,容易引發爭端,第三種則是追求退休後的生活品質,希望能有更多現金外出旅遊、享受大餐,活得更有尊嚴。
土銀主管指出,大眾對於以房養老的印象,多數停留在「窮人救急」印象,因缺乏現金,所以把名下房產抵押給銀行,換取每月的生活費。
事實上,除了確實需要醫藥或看護費用的長者外,還有兩種人適合申請以房養老,一種是雖有子女,但子女奉養父母的能力不足,或有高低差異,容易引發家庭紛爭,若老人能得到足夠的安養金,反而可避免子女因此發生爭執。
另一種對象,則是想過更有品質退休生活的老人,透過以房養老,可擁有一筆現金來豐富老年生活,讓生活更為寬裕,甚至可攢下一些錢,為未來的醫療照護預作準備。
舉例而言,王老先生每個月有3萬元的退休金,申請以房養老後,可再多出2萬元的養老金,等於每個月有5萬元可以運用,不管是定期出國旅遊,或是請兒孫吃大餐都游刃有餘,等到年紀更大,還可用以支付安養院和聘請外勞的費用,完全不需要向兒女伸手。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