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賦稅人權,立法院院會昨(7)日一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並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草案主張行政法院應設置稅務專業法庭,並參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設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本會期審完預算後即排入審查。
本報系4月推出賦稅正義願景工程,點出納稅人的權益長久以來受到忽視,其中讓納稅人最失望的,就是行政救濟無效。根據一項統計,2013年人民在最高行政法院的勝率僅有6%,相較於德國的42%顯然偏低。不少納稅人抱怨,行政法院都依照稅捐單位主張判決,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主任黃士洲就建議,應該成立稅務專業法庭。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由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提出,包括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曾銘宗、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余宛如、李俊俋等26位朝野立委共同連署。王榮璋表示,納稅向來都被視為人民的義務,但缺乏相應權利的保障措施,為了健全稅制、落實納稅者應有的權利保護,因此提出這項草案。
王榮璋說,行政法院訴訟案中很多跟稅務有關,但稅法在法律人才養成體系中並非主流,很多法律專家或法官對稅法並不熟悉,行政法院審理過程中常發生「把被告當專家」的狀態,當民眾不服國稅局而提出訴訟時,法官因對稅法了解有限,會以國稅局說法做為裁辦依據。
王榮璋指出,此法還主張稅捐法定主義,因稅法有其複雜性,涉及人民權利應以法律明定,舉例來說,買畸零地捐贈來扣抵綜合所得稅(非現金捐贈),過去是逃漏稅大宗,而這只用解釋函令處理,監察院和大法官解釋都要求應以法律定之,因此上會期財委會修了所得稅法處理這個部分。
草案也明定推計課稅原則,王榮璋表示,稽徵機關如果認為當事人申報所得太低,在無法調查或調查花費太高情況下,基於量能平等原則,可以間接證據推估應納稅額,但不能直接拿推計結果來作為處罰依據,因為大部分民眾沒有犯意,除非國稅局有事實證據是故意漏報或故意報錯。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上會期也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內容和王榮璋版本大同小異,未來將併案審查。黃版內容包括落實納稅者生存權保障、貫徹量能課稅的公平賦稅理念、強化正當法律程序要求、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與「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委員會」、設置稅務專業法院、適時救濟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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