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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點懲罰...師法德國用稅鼓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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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點懲罰...師法德國用稅鼓勵婚姻

2018-04-10 經濟日報/記者 徐碧華

「我們的稅法是懲罰婚姻,而德國是鼓勵婚姻。」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說,德國認為,這年頭,自己一個人過可以過得很舒服,組成家庭則要犧牲很多,因此,從稅上鼓勵婚姻。

我國的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的是家戶所得制,黃士洲說,這是取自美國的看法,從經濟學的角度,的確,一家子人住在一起的話,會有所謂的經濟規模,支出會比單獨住來得省。

德國則讓人民自己決定,黃士洲解釋,自己可以選擇採家戶所得制或是採個人所得制。如果決定用家戶所得來申報,政府給比較高的免稅額,也承認比較高的費用。簡單講,結婚後合併申報比婚前單獨申報來得省稅。

美國是從經濟規模角度來設計稅制,德國則附帶了社會考量。黃士洲問:我們的所得稅制能否向德國靠攏一些?多考慮一點社會性,少點對婚姻的懲罰。

提高幼兒扣除額是貼近事實的作法,他說,現在家庭多是雙薪,只得把小孩托給保母,以台北來說,2.5萬元的幼兒扣除額大概只約付一個月的保母費,離事實太遠了。或者核實扣除保母費,也是可考慮的作法。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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