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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補稅單卻置之不理 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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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補稅單卻置之不理 後果是什麼?

2018-04-10 經濟日報/記者 李淑慧

千萬不可不處理,若置之不理,限期未繳納,每超過兩天,還會遭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滯納金最高計收本稅的15%。

逾期30天內未繳納,稽徵機關還可將納稅人移送強制執行。此外,應納稅額及滯納金,在稅款繳清前,會依郵局1年期定存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此外,更可能錯過行政救濟提起期限,喪失後續救濟權利,即使自己有理也沒機會據理力爭,代價不小。

如何與稅官打交道?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

民眾應盡協力義務,態度保持心平氣和,誠實說明並提供相關事證以供查核。有較大筆資金流動,盡量都要保留單據,例如存、匯款紀錄。稅法不須全讀,看看前幾條重要條文,就可建立對稅的基本知識。

勤業眾信會計師莊瑜敏

勿衝動,先冷靜釐清事實最重要,建議尋求專業會計師建議。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陳志愷

民眾與國稅局承辦人員溝通,要講「聽得進去的話」,一般最大問題就是雙方總在雞同鴨講,民眾急著說出各種冤屈、情緒化、自亂陣腳,導致說出來的話經常被打槍。建議雙方溝通單純以「陳述事實內容」為焦點,生氣沒有用。溝通時,冷靜聽完稅局主張、尋求專業建議後再回應,發脾氣反而容易讓稽徵人員更堅持己見。

平時防患未然最重要,要做好稅務公民,各項報稅單據都要妥善留存。舉例來說,每年5月綜所稅報稅資料,建議留存七年。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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