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十年系列專題引言
20 世紀初,全球歷經金融海嘯後景氣蕭條,經濟衰退、失業率攀升、貧富不均等情形在各國上演;另一方面,人們亦興起對資本主義的反思,面對環境破壞、資源消耗等問題,開始更積極地尋找解方。
面對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人民常對當局寄予厚望,期許政府著手解決、推動社會進步。身為促進社會進步的「第一部門」,政府課徵稅金、為人民服務,肩負推動國家政策、保障人民生活、提供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資源的責任。
除第一部門之外,亦有民間營利企業作為「第二部門」,共同為解決社會問題採取行動。企業在賺取利潤後,將部分資源投入公益以回饋社會、協助改善社會問題,也就是現今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 CSR)。(延伸閱讀:「捐款做公益」不再是唯一!大企業導入永續思維,與社企共創更深遠的影響力 )
此外,要解決社會問題、推動社會福祉,還有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就是大眾較熟悉的「第三部門」——非營利(non-for-profit)及非政府(non-governmental)組織。這些組織成立目的是為了改善社會問題、創造公益價值。(延伸閱讀: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嗎?應以乘號替換等號,讓彼此各司其職、深化社會影響力)
隨著時代變遷,觸發許多人以創新行動來回應社會問題,「社會企業」的概念便在此背景下誕生,成為混合前 3 者功能的新興「第四部門」。此 4 大部門有如促進社會進步的 4 根支柱,彼此相輔相成、互相補強,共同支撐社會邁向更永續的發展。
在《社企十年》專題系列文章中,已探討過社會企業之於第二部門及第三部門的關係,此篇則聚焦於社會企業興起之於公部門的影響為何。
對政府而言,為什麼需要社會企業?
一、社會企業比公部門更具調整彈性、能更有效率地解決社會問題
現執掌社會企業相關業務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表示,對政府而言,每一個針對解決社會問題而制定的計畫,皆會因施政預算龐大、流程繁雜等因素而有所限制,比起規模小、且習於快速反應市場變化的民間社會企業,彈性較低。因此,回應社會問題,從民間匯聚力量、讓社會自發地去激盪解方,便是更有效率的方式。
二、社會企業具備自主營運的特性,不需過度仰賴政府補助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發行之《國土與公共政策季刊》報導,唐鳳指出,社會企業經費的來源大宗並非依靠政府補助,也不像傳統非營利組織,需高度仰賴外界捐款,而是透過自身的商業模式,創造盈餘來解決社會問題。其具備自主營運的性質,得以為政府分擔福利支出壓力。
事實上,回溯台灣的社會企業發展歷程,早在 1980 年代,政府推動的社會福利民營化政策,就已蘊含社會企業的精神。當時,政府為節省經費、補足政府單位人力不足之問題,便將社會福利業務委託給民間單位經營。
在此背景下,非營利組織開始從事商業行為,降低對政府補助或大眾捐款的依賴;民間亦有懷抱社會使命的營利公司成立。這些具備商業模式、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的之早期組織,也都被納入當代社會企業的討論範疇中。
三、社會企業與政府目標一致,共同促進社會進步可達事半功倍之效
唐鳳表示,社會企業懷抱使命、盼能使社會變得更好,此與政府施政理念相同。當越來越多社會企業出現,對政府而言,便是多了許多共同推動社會發展的得力夥伴。
對社會、經濟、外交都有益,社會企業展現台灣暖實力
以社會面來看,社會企業作為一場由下而上的公民運動,匯聚了民間的創新能量,在台灣各處遍地開花,不但解決在地問題,也創造在地工作機會,甚至為地方產業發展提供創新的動力。唐鳳表示,一個地方擁有自主發展的力量,不需仰賴公部門的資源,是政府所樂見的樣貌。
以經濟面而言,隨著永續發展思維興起,不少企業意識到經濟發展需同時兼顧環境與社會面向。懷抱此思維的社會創業家,以友善環境為使命,在台灣推動循環經濟、綠色能源等領域的發展。唐鳳表示,在永續發展面向,台灣人才濟濟、技術豐沛,對內可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對外則能作為台灣的「外交暖實力」,向國際釋放出「Taiwan can help」的訊息。
唐鳳進一步解釋,在外交面向上,台灣社會企業蓬勃發展,在全球關注的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 SDGs)(註一)中,台灣都能夠盡一份心力、與其他國家建立夥伴關係,共同促進永續發展。
「SDGs 是全世界的共同目標,各地對社會、環境、經濟發展的需求,都包含在這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裡面。宣導 SDGs,不僅可以喚起大家對於共同問題的關注,也可以讓大家理解,從事社會創新、解決社會問題,不但可以養活自己,更能鏈結全球志同道合的社群,進而提昇我們的國際地位。」唐鳳說道。
「台灣社企跨出國外,成績有目共睹。」唐鳳表示,「2018 年的社會企業世界年會(SEWF),主席在開幕致詞時,主動提起台灣是與會人數第二多的國家。」此外,台灣社企蓬勃發展,也讓世界走進台灣,比如即將邁入第三屆的「亞太社企高峰會」,每年邀請國內外耕耘社會創新領域的夥伴齊聚一堂,共同為社會問題討論解方。如此便是呼應永續發展目標第十七項( SDG17)「夥伴關係」,讓台灣的社會創新模式能與世界同步,成為全球的夥伴。
從社會企業到社會創新,公部門由倡議轉向生態系建構
社會企業作為近年興起的新產業,累積了豐沛的在地經濟與社會創新能量,促使公部門益發重視社會企業發展,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支持。
2014 年,行政院宣布該年為台灣的「社企元年」,推出台灣首個以扶植社會企業為主的重大政策——《社會企業行動方案》,廣邀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等部會共同推動。此方案為期 3 年、預算 1.6 億台幣,致力為台灣打造有利社企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生態環境。
當時,社會企業正值萌芽階段,為讓民間創意能自由發揮,政府並未針對社會企業定義給予過多限制;此方案並未將社會企業的範圍限縮於公司型、非營利組織型或其他特定類型的組織,而是盡可能讓民間自由發展,保留社會企業的多元型態。
為接續推動台灣社會企業發展,2018 年,唐鳳接棒推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期程拉長為 5 年、預算高達 88 億台幣。從「社會企業」到「社會創新」,兩者皆強調為社會問題尋找解方,只不過「社會企業」強調具有社會使命的營運模式,「社會創新」則更著重於運用創新概念、強化各利害關係人間的串連。在社會創新的框架下,無論是個人倡議、或是組織推動,都能共同發揮社會影響力。
《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推行至今超過一年,根據最新發布的《社創大調查》,如今每 3 人就有一人聽過社會企業,唐鳳指出:「相較於兩年前每 5 個人才有一人聽過,這可以說是相當具體的成效。」
「所以我覺得政府要慢慢地從一個推廣倡議的角色,變成一個協助供應鏈跟生態系組成的角色。」唐鳳說道。
政府自詡「串連者」,將主導權交予社創生態系
如何作為串連者、協助完善社會創新生態系組成,是政府現階段的任務。唐鳳認為,「政府應採取『全力支持,絕不主導』的態度」,意即由社會創業家告訴政府他們的需要,讓政府去搬開阻礙社創組織發展的石頭、打造有利其發展的生態系。
為深入了解社會創業者需求,唐鳳展開許多與社創家第一線接觸的機會,如每週三在社會創新實驗中心開放 Office Hour 供社創夥伴面對面諮詢、以及定期前往台灣各地,進行社創巡迴會議等等。(同場加映:推動台灣社會創新,政府首重「串連」——唐鳳:讓社創組織彼此連結協力,成為促進永續發展的巨大動力)
此外,為提升各利害關係人對社會創新組織的認識及信任,並協助社會大眾了解社會創新組織之運作狀況及其社會使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建置「社會創新組織登記平台」,讓社會創新光譜中的組織於線上登記,揭露公司章程記載的社會使命、公司編制的公益報告等等。
唐鳳透露,預計於 2019 年 10 月,經濟部中小企業便會進一步推出「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將更明確地列出社會創新定義、組織權利及義務。此原則將能讓所有組織型態,包含營利組織(如公司、有限合夥)或非營利組織(如基金會、協會)等單位,都納入社會創新組織光譜中,作為民眾了解該組織的社會使命與運作狀況之依據。
「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是我們往整個社會企業法制化走的一小小步,卻是整個生態系的一大步。」唐鳳表示:「因為在此原則中,我們很明確地指引每一種不同的組織型態,要如何一起變成一個社會創新的生態系。」
連結公益與市場,社企攜手各大部門為永續發展鋪路
面對全球共通的社會及環境挑戰,社會企業作為回應社會問題、推動社會創新的解方之一。對內,社會企業的蓬勃發展,有望促進國內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包容性成長;對外,這些企業的理念和成果,則能呼應 SDGs、與國際接軌。
展望台灣社企下一個十年的發展,唐鳳表示,「社會企業這個概念,是連結『關心社會公益者』與『關心企業獲利者』的新方法。若這個連結非常成功, 以至於每一個公益團體都知道怎麼去跟市場對話、每一個企業也都知道要怎麼產生他們的社會影響力,如此一來,這個連結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社會企業模糊了企業與社會的界線、轉化非營利組織的思維、更影響了政府的公共政策。未來,社會企業將持續促進社會進步、擔任強而有力的第四部門,與各部門相輔相成,共同為促進社會福祉、邁向永續發展而努力。
註一: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 SDGs),為聯合國於 2015 年,針對全球發展衍生的環境、社會問題,所制定的永續發展目標,內容包含消除貧窮、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等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及 169 項追蹤指標。
核稿編輯:社企流 梁元齡
合作夥伴:社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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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從社會企業到社會創新(國家發展委員會)
●落實「創新、就業、分配」新經濟模式 推動社會創新發展(行政院)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