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歐盟或美國,早已開始注意Google或臉書這些網路巨人對民眾隱私權的侵犯與保障。立委許毓仁呼籲政府,「不要怕臉書撤離台灣」,國會應成立跨黨派的資訊國安諮詢委員會,也採聽證會模式,要求業者報告對數據的使用。
前行政院院長張善政坦言,民眾要使用Gmail等服務,外商企業也因此取得很多台灣人的資料,想要保護隱私,又要大企業妥協,中間取捨「非常兩難」。張善政認為,要檢視這些美國企業對「非美國」用戶的保護,如果保護程度夠,就應要求外商比照辦理,如果保護不足,台灣應訂有法規保護民眾數位隱私,並要求外商配合。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指出,現在許多企業利用免費服務取得大數據,但當變成一種商業模式時,就要考慮規範和管理,企業可能要給予消費者對等的對價,對公共利益要更加保障。
許毓仁說,數位經濟當道,利用跨國、跨境蒐集到的數據分析後,再賣廣告或行銷的模式愈來愈普及,特別是國際企業都免費提供服務,用戶登入後就等於放棄自己的資料擁有權。
他直言,政府有必要在法規上表態,政府在保護人民資料的方面,「其實是一張白紙」,應該要響應歐盟反對托拉斯的態度,不要擔心美國的臉色,而是要站在民眾這一邊。
許毓仁坦言,以臉書、Google來說,在台灣賺很多錢,形成「數位貿易逆差」,都是使用台灣人數據得到的結果,政府不應該毫無管理方法。例如臉書資料外洩、被不當使用,美國國會就會找臉書開聽證會,但台灣政府有一種鄉愿心態,想保持良好關係、怕外資跑了,又不敢得罪民眾,結果隱私外洩也只能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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