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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過時 要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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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過時 要滾動式修正

2019-03-27 經濟日報/記者 彭慧明

科技巨頭積極鼓吹大數據結合人工智慧(AI)帶來的創新服務,但當前各國更重視大數據下如何保護個人資料。前行政院院長陳冲幾年前感受到大數據時代、開放資料與個人隱私的衝突,他提醒法務部、國發會該重視大數據、小個資的問題,但即使剛完成部分修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面對新科技、新商業模式,似乎還有很多待改進的問題。

陳冲直言,個資法其實推出時已經舊了。他回顧,2012年6月行政院會中,將個資法送交立法院,但國際環境正在改變,GDPR正在醞釀,整體科技環境也會變,他希望法務部在法令通過「一年後」要重新檢討。但做為法令的主管機關,歷任法務部長都沒有很在意。陳冲自嘲自己是「老藍男」,難怪不被當道重視。

在GDPR通過後,陳冲主導的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曾召開研討會,提出十大建議給法務部,還提供金管會、國發會。陳冲說,最擔心是大家只要大數據的好處,卻忘了個資的保護。

最近鼓吹「數位國家公投」的另一位前閣揆張善政則坦言,台灣的個資法對於企業管束太多,取得個資的企業,即使是同一集團彼此不能互通。他說,這種法規限制會讓企業必須合併才能互相取得資料,這並不是好方法;他更擔心是企業因此「應付」法令,踩在灰色地帶上使用個資,對企業或消費者都沒有好處。

張善政說,台灣的個資法確實已到要與其他相關法令配套、全面盤整的時候。他認為,科技與法律間不是衝突,而是應該互動,必要時應該讓科技先行,收集到實務經驗與數據後,再做為法律跟進修改的依據。政府在科技時代需要建立「滾動式修法」的策略,避免過僵的法令讓企業動彈不得,連政府官員都不敢動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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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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